第13章 你快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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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几分钟后,我拿出来手机。
屏幕中是一张病恹恹的脸,皮肤暗沉发白,嘴唇乌,眉毛凌乱,眼睑布满雀斑。
现在就算是徐方年和唐全站在我面前,都认不出来我是谁。
这是一道敛妆。
更锣梆子,黄纸这些不方便随身带,别的不大物件,譬如赋敛用的妆盒,剃头的一系列刀,我都习惯贴身。
起身离开工地,往回走了一条街。
路上有行人了,车流量大了许多。
拦下一辆出租车,我说了一个铭刻在骨子里的地址。
一般出租车司机都是话痨,这个的哥只是时不时瞟我一眼,都没和我搭话。
车窗外的环境越来越熟悉,最后停在了市中心一条喧闹的街道。
用车水马龙,人头攒动来形容这里,丝毫不为过。
我站在路边一棵榕树下,细密的气根从树干上垂下,随风摆动。
眼前是一家书店,上方第三楼,窗户封了防盗网,摆着很多盆栽,还挂着一个鸟笼。
三楼,就是舅舅家。
孙大海是舅舅的名字,孙卓是表哥的名字。
就和这个地址一样,深深刻在了我骨头里边儿。
单看这窗台,必然会认为里边儿住的人很热爱生活。
实则,却住着一家子恶魔。
我来这里并不只是光看看,是为了确定一件事。
舅舅和表哥,还住在这儿。
九流术中没有夺命的手段,我现今所想到的办法,就是撬开舅舅的嘴,拿到寄命十二宫的办法。
他们怎么抢走我的东西,我就怎么拿回来!
只不过,一切没那么简单,从老秦头的叮嘱来看,表哥十有八九通过出阳神的命格,学过本事。
得从长计议。
正面打,我十有八九不是对手。
正当我准备离开时,忽然间,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人群中走出,停到了那书店前头。
“老刘,我要的书呢?”略哑破锣的嗓音,极为刺耳,至少,刺我的耳!
我瞳孔微缩,死死盯着他的背影。
他一手提着装满了肉和青菜的塑料袋,一手轻轻敲击外摆区放着的书本,显得悠闲自在。
“呵呵,老孙,清早就给你备好了,唷,又是羊排,又是鱼的,伙食开的挺好啊。”书店老板很胖,眼镜框都快挤进肉里了,他将一本厚厚的蓝皮封面旧书递给了孙大海。
“呵呵,鱼羊鲜啊,这不是儿子回来了吗?整两道好菜,下下酒。走了。”
孙大海扭身,就要进入书店旁边的小巷。
忽地,他顿住脚步。
一刹那,我挪动身体,到了榕树后,并且背过身,成了面朝着街道。
注视感持续了一瞬,似是孙大海看了我一眼。
我差不多僵站了一分钟,才重新转过去。
孙大海已经不见了。
我呼吸前所未有的粗重,眼皮抑制不住的狂跳。
其实,我可以不用转身的。
敛妆不同于其它妆容,死人讲究体面离世,而一般死人脸部缩水,或者是受过伤,满是缝痕疮疤的都有,得用很厚的妆粉。
孙大海十年没见过我了,身形和模样他都绝对认不出来。
我怕的是,看见他的脸,就忍不住想动手!
他肯定是个普通人,我想抓他,绝对是易如反掌!
只是,现在时机,环境,都不允许我打草惊蛇。
半晌,我总算强忍住那股恨意,朝着远处走去。
结果没走几分钟,我又察觉到一股芒刺在背的感觉。
分明是有人在跟着我!
被发现了?
我眼瞳紧缩,步伐加快,再加快!
那种感觉却像是跗骨之蛆,怎么都甩不掉!
街道尾端刚好有一条巷子,夹在两个商铺之间,我直接闪身进去。
手一抹,剃头刀悄无声息的藏在掌心中。
结果,我等了几分钟,都没人进来。
再等我走出小巷,跟随感竟然消失了……
被跟随,绝不是什么巧合。
从先前的三言两语判断,孙大海还住在那旧房子,孙卓应该住的别处,回来的次数并不多。
是有人保护孙卓,还是保护孙大海?
他们拿了罗家那么多产业,多聘用几个保镖,这并不令人意外。
还好,即便这次被发现了,他们也不可能知道我是谁。
脑子里正在逐渐形成计划。
我又走了很远才打车。
这些细节是老秦头教我的。
掘坟借用尸体,给死人剃头,我们绝不会在临近的村子。
痕迹,踪迹,都会在每件事情后小心翼翼的抹除。
并没有回浆洗街,车停在了栽满银杏的平安里。
下车后,匆匆进了我家别墅。
大白天,别墅中幽幽静静,还有种凉丝丝的感觉。
走至我爸妈的灵位前头,怔怔站了几秒钟,我上了一炷香。
然后去了客厅东侧的洗手间,我清理掉了脸上妆容,眼中密布血丝。
我闭上了双眼。
回家只有一个目的。
我妈在这里煎熬太久了,她早就应该解脱。
那天是唐芊芊在这里,我当时没弄清她的情况,有所顾忌,刚好也跟着离开。
十年了,她不应该再继续受怨气浸透的苦。
我如果能让她恢复清醒的话,或许还能知道很多,唐全给不了的信息!
睁眼,血丝缓和了不少。
从洗手间出去,回到了灵堂前头。
我从贴身的衣兜里,又取出来一个压得扁平的纸块,两厘米厚,大约一个巴掌宽。
飞速打开纸块,我连续抖了数下,一张极为宽大的纸,出现在我手中。
这张纸,和寻常叠纸人的黄纸不同。
寻常黄纸需要平整,扎纸人前不可褶皱,用特殊扎法招特殊鬼魂。
现在这张纸,就是给老秦头扎八仙抬棺纸扎人的皮纸。.
熬煮纸浆用的是阴山竹,还有研磨成肉糜的人皮。
因为韧性足够,即便是被压褶过,也近乎没有痕迹,不会影响纸扎的成型。
手快速的折叠,半小时左右,一道纸人便出现在眼前。
这道纸人,只比我稍稍矮了一些。
没有五官的脸只有巴掌大小,整体的身形似是一个女人。
挤破手指伤口,我正要点睛。
就在这时,清脆的鼓掌声忽地从后方传来!
先前那股芒刺在背的感觉,再次出现!
我脸色骤变,猛地回过头。
别墅门口站着一个女人,额间搭着卷曲的碎发刘海,卷发披肩,凤眸,红唇。
修长的风衣,长筒靴子衬托出高挑的身形。
这女人很漂亮。
同样,她还很危险!
尽管先前没看见她的人,可那种阴冷如出一辙,必然就是在书店外跟上我的人!
我明明将她甩掉了啊?!
“很奇怪对吧,明明感觉甩掉了我,怎么还是让我跟上来了?”
她声音悦耳,目光扫过我做出来的纸扎,透着浓郁的赞赏。
话音未顿,她又道:“我也觉得很奇怪。”
“看起来你不到二十的年纪,却掌握了招魂,鬼剃头的精髓,还毫不忌讳的废掉那么大一老板的儿子,让平时生意鼎沸的地方,变得阴气冲天。”
“你胆子大得惊人!”
“甚至,你还会敛妆,这死人送行的妆容化在脸上,你不怕阴气?”
我顿时就明白过来,她并非是在孙大海那里跟上我的。
“尤奉请你来报仇的?”
我微眯着眼,剃头刀悄无声息的滑入手中。
我不确定眼前这人有什么本事。
只能确定,她绝对不简单。
跟了我足足两天,我都没有发现。
“小弟弟,你太敏感了,看来,你有很多仇人,这样还四处结仇,不太理智。”女人的话音带着一丝妩媚。
“若非怕你再对普通人下手,我都不会露出气息让你发现。”
“并且,我已经让人在调查你的背景了。”
“听姐姐一句劝,不要这么张扬,还有,这栋别墅里边儿的鬼,你招惹不起。”
“我不是你仇家派来的,而是惜才。”
“你快死了。”
女人的语气更为妩媚,最后字眼却太过冰凉。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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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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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窗外的环境越来越熟悉,最后停在了市中心一条喧闹的街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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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站在路边一棵榕树下,细密的气根从树干上垂下,随风摆动。
眼前是一家书店,上方第三楼,窗户封了防盗网,摆着很多盆栽,还挂着一个鸟笼。
三楼,就是舅舅家。
孙大海是舅舅的名字,孙卓是表哥的名字。
就和这个地址一样,深深刻在了我骨头里边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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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则,却住着一家子恶魔。
我来这里并不只是光看看,是为了确定一件事。
舅舅和表哥,还住在这儿。
九流术中没有夺命的手段,我现今所想到的办法,就是撬开舅舅的嘴,拿到寄命十二宫的办法。
他们怎么抢走我的东西,我就怎么拿回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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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呵呵,鱼羊鲜啊,这不是儿子回来了吗?整两道好菜,下下酒。走了。”
孙大海扭身,就要进入书店旁边的小巷。
忽地,他顿住脚步。
一刹那,我挪动身体,到了榕树后,并且背过身,成了面朝着街道。
注视感持续了一瞬,似是孙大海看了我一眼。
我差不多僵站了一分钟,才重新转过去。
孙大海已经不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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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我可以不用转身的。
敛妆不同于其它妆容,死人讲究体面离世,而一般死人脸部缩水,或者是受过伤,满是缝痕疮疤的都有,得用很厚的妆粉。
孙大海十年没见过我了,身形和模样他都绝对认不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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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晌,我总算强忍住那股恨意,朝着远处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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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种感觉却像是跗骨之蛆,怎么都甩不掉!
街道尾端刚好有一条巷子,夹在两个商铺之间,我直接闪身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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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有人保护孙卓,还是保护孙大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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痕迹,踪迹,都会在每件事情后小心翼翼的抹除。
并没有回浆洗街,车停在了栽满银杏的平安里。
下车后,匆匆进了我家别墅。
大白天,别墅中幽幽静静,还有种凉丝丝的感觉。
走至我爸妈的灵位前头,怔怔站了几秒钟,我上了一炷香。
然后去了客厅东侧的洗手间,我清理掉了脸上妆容,眼中密布血丝。
我闭上了双眼。
回家只有一个目的。
我妈在这里煎熬太久了,她早就应该解脱。
那天是唐芊芊在这里,我当时没弄清她的情况,有所顾忌,刚好也跟着离开。
十年了,她不应该再继续受怨气浸透的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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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洗手间出去,回到了灵堂前头。
我从贴身的衣兜里,又取出来一个压得扁平的纸块,两厘米厚,大约一个巴掌宽。
飞速打开纸块,我连续抖了数下,一张极为宽大的纸,出现在我手中。
这张纸,和寻常叠纸人的黄纸不同。
寻常黄纸需要平整,扎纸人前不可褶皱,用特殊扎法招特殊鬼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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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道纸人,只比我稍稍矮了一些。
没有五官的脸只有巴掌大小,整体的身形似是一个女人。
挤破手指伤口,我正要点睛。
就在这时,清脆的鼓掌声忽地从后方传来!
先前那股芒刺在背的感觉,再次出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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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女人很漂亮。
同样,她还很危险!
尽管先前没看见她的人,可那种阴冷如出一辙,必然就是在书店外跟上我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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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很奇怪对吧,明明感觉甩掉了我,怎么还是让我跟上来了?”
她声音悦耳,目光扫过我做出来的纸扎,透着浓郁的赞赏。
话音未顿,她又道:“我也觉得很奇怪。”
“看起来你不到二十的年纪,却掌握了招魂,鬼剃头的精髓,还毫不忌讳的废掉那么大一老板的儿子,让平时生意鼎沸的地方,变得阴气冲天。”
“你胆子大得惊人!”
“甚至,你还会敛妆,这死人送行的妆容化在脸上,你不怕阴气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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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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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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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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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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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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